● “数据持有者”提交关于预注册物质的信息
在清单公布之后,“数据持有者”会希望与预注册者共享他们在处置预注册物质时所拥有的信息。他们可以通过就特定分阶段物质向ECHA提交REACH法规第28.1条中的任何信息或者全部信息来做到这点,以达到加入该物质的SIEF的目的。这可以通过与预注册相似的方式实现。
从相关物质的页面上可以得到联系数据持有者的详细信息,该信息可以为所有能获取该网站的预注册者看到。数据持有者本身不能获取任何物质页面。
建议:数据持有者应在2009年1月1日后尽早提供与预注册物质相关的信息。REACH法规中没有要求数据持有者向ECHA通报以共享信息为目的而加入SIEF的意愿,也没有进行通报的期限。如果数据持有者期望共享数据,应在预注册物质清单公布之后尽早进行身份确认,以推动数据共享进程。数据持有者越早表明其意愿,潜在注册者越有可能在准备注册卷宗之前共享相关的信息。REACH-IT将提供对其数据进行进一步描述的可能性,特别是就试验材料的规格而言,以便SIEF中的其他成员更好地领会研究的相关性。在考虑可能由此产生的潜在商业机密信息(CBI)问题时,鼓励数据持有者只要适用就利用这种可能性。
● 未出现在预注册物质清单中的分阶段物质的下游用户的请求
预注册物质清单的公布将给下游用户提供机会,使其能够确定自己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所有物质是否都在清单中,确保其供应链不会出现中断。如果其中的一种或者多种物质没有列在清单中,ECHA将推出一直机制,在它的介入下促成下游用户与乐意成为这些物质首次制造商或进口商的各个公司建立联系。
特别是,在清单公布之后,没有出现在清单中的物质的下游用户可以向ECHA通报其对于该物质的兴趣,联系方式以及当前供应商的详细信息。ECHA将在其网站上公布该物质的名称。如果一制造商或进口商与ECHA联系,ECHA可以向潜在注册者提供下游用户的详细联系信息。
这项机制旨在便于下游用户寻找其他的供应商和/或使其他供应商按第28(6)条所述的晚期预注册程序进行预注册。
对于下游用户的建议:下游用户应该知道,当物质出现在预注册物质的清单中时,并不能保证这些物质正由当前的供应商进行预注册,也不能确保其供应商将最终对该物质进行注册。鼓励制造商或进口商与下游用户就其是否打算注册该物质进行沟通。同样的,也鼓励下游用户最好在预注册期限截止(2008年12月1日)之前与其供应商尽快取得联系,以了解其供应商的意图,并确定是否需要寻找其他的供应源。(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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